暂列金额

(招标时先预留、结算再调的钱)

暂列金额是招标时先列入合同总价的预留金。它由发包人按指令动用,未发生的部分竣工结算要从合同总价里扣除。

暂列金额虽然写进合同总价,但不自动属于承包人,也不一定发生,只有按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进承包人结算款。除变更、未能完全预见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新增工程、索赔措施和工期变化外,动用暂列金额不调措施项目费。发包人没要求做的未明确工程或服务,竣工时从总价扣除。

管辖规范

  • GB/T 50500-2024第8.3.4条
  • GB/T 50500-2024:合同总价内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并依指令使用,列入总价却不属于承包人,未使用竣工…

适用边界

材料和专业工程先估后换确认价的暂估价、按签证数量乘单价的计日工,以及已能按图纸和计量规则计价的分部分项,都不按暂列金额这套发包人指令预留。

相邻对象

  • 暂估价:暂列金额是发包人指令才动的预留金,暂估价才是材料和专业工程先估的价。

适用边界

为什么要这样

规范怎么规定

是什么

常见误解

怎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