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Q-C6-5 交叉作业防护验收表_AQ-C6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资料_AQ-C类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_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T383-2023)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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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防护验收表编号表AQ-C6-5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搭设单位验收部位序号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及要求验收结果1安全技术措施交叉作业防护搭设前,应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要求搭设,且应符合规范要求2设置范围交叉作业防护设置范围应满足防护需求。通道防护棚宽度应大于建筑物、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出入口两侧各1m。建筑高度24m以下的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m;建筑高度24m以上的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6m3构造要求扣件式钢管防护棚、型钢防护棚和配电室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当采用工具式安全防护棚时,立柱间距不宜大于3m,螺栓或焊接连接应牢固可靠4顶棚和隔离层设置安全防护棚应搭设双层顶棚,间距不应小于700mm;交叉作业硬质水平安全防护隔离层,搭设宽度不应小于3m5立杆基础立杆应设置在可靠的基础上,锚固部件不应松动、脱落6水平安全网防护高度24m及以下建筑首层四周应搭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少于3m。高度24m以上建筑首层四周应搭设6m宽的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少于5m验收结论:年月日验收人签名施工单位搭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搭设或安装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生产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2交叉作业防护包括:在通道、物料加工区、配电箱等部位设置的安全防护棚和建筑外立面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