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续表11)_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_05消防电气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_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查验资料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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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资料编号表E.2地址编号项目条款子项(调试、检测、验收内容)施工单位调试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录检测、验收结果调试、检测、验收要求调试、检测、验收方法符合不符合说明符合不符合说明合格不合格说明5基本功能5.1回路号(1)的基本功能调试准备4.4.3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家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开关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5.1.1自检功能4.4.4控制器应能对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操作控制器的自检机构,检查控制器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的动作情况C5.1.2主、备电自动转换功能控制器主电断电后,备电应能自动投入;主电恢复后,应能自动投入;主电、备电工作指示灯应能正确指示控制器主、备电的工作状态切断主电源,检查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检查主电源自动投入情况,观察工作指示灯显示情况C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续表11)_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_05消防电气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_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查验资料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XLSX免费下载 · 蓝燕云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