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0301_切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0203_钢结构(参考)_02主体结构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C7 过程验收资料_C类 施工资料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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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编号02030301表C7-4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分部-钢结构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钢零部件加工分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主控项目1钢板的品种、规格、性能第4.2.1条/钢板进场检验第4.2.1条/2钢板见证取样复验第4.2.2条/3型材和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第4.3.1条/型材和管材进场检验第4.3.1条/4型材、管材抽样复验第4.3.2条/5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毛刺和分层第7.2.1条/一般项目1钢板厚度及其允许偏差第4.2.3条/2钢板的平整度第4.2.4条/3钢板、型材、管材的表面外观质量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值的1/2,且不应大于0.5mm/表面的锈蚀等级第4.2.5条/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4型材、管材截面尺寸、厚度及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5型材、管材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6气割的允许偏差mm零件宽度、长度±3/切割面平面度0.05t且不大于2/割纹深度0.3/局部缺口深度1/7机械剪切零件厚度不宜大于12mm/剪切面应平整/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不得进行剪切、冲孔第7.2.3条/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第7.2.3条/允许偏差零件宽度、长度±3mm/边缘缺棱1mm/型钢端部垂直度2mm/8用于相贯连接的钢管杆件宜采用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下料第7.2.4条/钢管杆件加工允许偏差长度±1mm/端面对管轴的垂直度0.005r/管口曲线1mm/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