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省略或不按要求做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不能省略过程见证和见证记录。取样送检前要通知见证人员,全过程见证并留记录,否则检测报告难作验收依据。
JGJ 190-2010 第 5.8.4 条:见证检测项目取样送检前应通知见证人员
更新于 2026-09-02
为什么不能省
见证取样把现场取样、送检和检测结果绑成可追溯链条。需要见证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并确保过程真实,还应对全过程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监理侧要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避免该见的没见、不该见的乱见。
若省略通知、只在报告上补签字,或取样时无人在场,报告即使合格也缺见证记录,资料验收会卡。地方对见证项目和比例规定不同时,仍要先有计划再执行;不合格结果及处置还要进台账,否则追溯时对不上批次与部位,结算和责任认定都会扯皮。
若省略通知、只在报告上补签字,或取样时无人在场,报告即使合格也缺见证记录,资料验收会卡。地方对见证项目和比例规定不同时,仍要先有计划再执行;不合格结果及处置还要进台账,否则追溯时对不上批次与部位,结算和责任认定都会扯皮。
某批进场钢筋按计划需见证取样。施工方取样前通知见证人员到场,现场截取试样、封样、送检全程见证并填见证记录,台账注明是否见证。若当天未通知、试样已进实验室才补签字,资料员只有合格报告没有见证记录,分项验收会要求重取或补见证程序,进度和检测费都要重付一笔。
| 环节 | 按要求做 | 省略或不按要求 |
|---|---|---|
| 事前 | 按计划并提前通知见证人员 | 取样当天口头临时叫人或事后补签 |
| 过程 | 取样送检全过程见证 | 只在实验室门口露个面 |
| 记录 | 填写见证记录并留台账 | 只有检测报告没有见证记录 |
| 验收 | 报告与见证资料一并核对 | 报告合格就当见证完成 |
- 核对应见证项目是否列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 查取样送检前是否已通知见证人员
- 对见证记录与试样台账是否一致
- 报告编号、取样日期、是否见证栏是否填全
- 不合格结果及处置是否在台账注明
规范依据
JGJ 190-2010 第 5.8.4 条:见证检测项目取样送检前应通知见证人员
JGJ 190-2010 第 3.0.6 条:见证人员必须见证取样送检过程并确保真实性
JGJ 190-2010 第 5.8.5 条:见证人员应对全过程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JGJ 190-2010 第 5.3.2 条:应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JGJ 190-2010 第 3.0.6 条:见证人员必须见证取样送检过程并确保真实性
JGJ 190-2010 第 5.8.5 条:见证人员应对全过程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JGJ 190-2010 第 5.3.2 条:应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适用边界
非见证检测项目不强制套见证程序,但仍按进场检验和检测试验计划执行。地方标准提高见证比例时,以地方规定与总包合同约定从严执行。观感质量验收、隐蔽验收不等于见证取样,不能互相替代。
最容易错
以为检测报告合格就等于见证完成。取样后再口头叫监理补签。没有单独见证计划只靠总检计划。把观感验收当成见证检验。地方比例与规程不一致时自行少做。
和谁容易混
见证取样的硬约束是事前通知、全过程见证和见证记录三件套;缺任一环,合格检测报告也撑不起该批材料的验收闭环,和只做进场检验或观感验收不是同一条证据链。
还常问
见证记录丢了只剩合格报告怎么办?
资料不闭环,通常要按程序补见证或重新取样送检,不能单靠报告过验收。
见证计划可以事后按报告反填吗?
不行。应依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先订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再按计划执行。
送检路上无人跟算不算全过程见证?
不算。见证覆盖取样及送检过程,中途失控等于真实性无法保证。
台账里“是否见证”空着有什么后果?
追溯对不上批次,验收和争议时难以证明该试样经过见证。
监理没改检测计划能不能直接少做见证?
不能。监理应了解计划并提出修改建议,但不能用沉默代替减少见证项目。
也可搜:见证取样能不能省、没有见证记录检测报告有效吗、取样前不通知见证行不行、见证全过程包括送检吗、见证计划怎么编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