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见证取样会有什么后果?
不执行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会失去现场可信度。合格单再漂亮,也难证明试件来自本工程。
JGJ 190-2010 第 3.0.6 条: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并确保真实性
更新于 2026-09-02
不按做会怎样
见证取样是监理或见证人员盯着从现场取样、封样、送检的全过程,防止“包工头拿合格样品换现场料”。见证人员必须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见证,并确保真实性;需要见证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还要按检测试验计划制定对应的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全过程留见证记录。
不做见证的后果很直接:资料验收卡关、监督抽查否定报告效力、争议时无法追溯试样来源。观感摸一摸量一量不是见证检验;只有检测报告没有见证记录,等于缺了“谁看着取的”这一环。地方对见证项目和比例可能更严,但“先取样后补喊监理”这一类操作,真实性关口已经断了。
不做见证的后果很直接:资料验收卡关、监督抽查否定报告效力、争议时无法追溯试样来源。观感摸一摸量一量不是见证检验;只有检测报告没有见证记录,等于缺了“谁看着取的”这一环。地方对见证项目和比例可能更严,但“先取样后补喊监理”这一类操作,真实性关口已经断了。
某工程钢筋原材送检报告齐全,但台账显示取样当日见证栏空白,监理也未签字。监督站核查时认定不能证明试样来自本批进场钢筋,要求按见证程序重新取样。现场已绑扎部分暂停,材料重新封样送检,工期被咬掉数日。问题不在实验室,而在取样送检没有被见证。
| 做法 | 报告效力 | 出事时 |
|---|---|---|
| 事先通知并全程见证留痕 | 可追溯到现场试样 | 争议有依据 |
| 先取样后补叫监理 | 真实性存疑 | 报告易被否定 |
| 只有检测报告无见证记录 | 资料链条断裂 | 验收卡关 |
| 无见证计划盲目送检 | 项目与比例可能不符 | 漏项或无效劳动 |
- 需见证项目是否在取样前通知了见证人员
- 见证记录是否覆盖取样、封样、送检全过程
- 是否单独有与检测计划对应的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 试样台账见证栏与报告编号能否对上
规范依据
JGJ 190-2010 第 3.0.6 条: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并确保真实性
JGJ 190-2010 第 5.8.4 条:需见证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
JGJ 190-2010 第 5.8.5 条:应对取样送检全过程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JGJ 190-2010 第 5.3.2 条:应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JGJ 190-2010 第 5.8.4 条:需见证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
JGJ 190-2010 第 5.8.5 条:应对取样送检全过程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JGJ 190-2010 第 5.3.2 条:应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适用边界
非见证项目按普通抽检执行;地方对见证比例有加严时从其规定。委托第三方检测不能代替现场见证动作本身。
最容易错
把检测合格单当见证完成。口头答应补签字。用总检计划顶替见证计划。把观感验收当成见证检验。
和谁容易混
见证取样保的是“试样真的来自现场”:没有事先通知、全程见证和见证记录,检测报告只证明实验室测了一组样,不能证明那组样代表本工程。计划、通知、见证、台账少一环,合格数字在争议里就站不住。
还常问
为什么报告合格还被要求重取?
缺见证时无法证明试样来源,监督或验收可以否定该报告的工程代表性。
见证是不是只在取样时露个面?
不是。要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见证,并留下见证记录。
施工单位自己封样送检行吗?
需见证项目必须先通知见证人员;无人见证的自送样达不到规程要求。
漏做见证最大的损失是什么?
已完工作可能被要求重检停工,报告链条断裂后结算与责任都难扯清。
台账没有“是否见证”栏有什么问题?
追溯困难,后续检查难以核对该试样是否经过见证。
也可搜:不见证取样会怎样、见证取样缺失后果、检测报告没有见证行不行、取样不叫监理风险、见证记录缺失验收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