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范对桩身完整性是怎么规定的?
桩身完整性检测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类别,按Ⅰ类到Ⅳ类划分。Ⅰ类桩身完整,Ⅳ类存在严重缺陷,报告不能只写笼统合格。
JGJ 106-2014 第 3.5.1 条: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应符合表3.5.1并按第7~10章划分
更新于 2026-09-03
规范怎么规定
桩身完整性是综合定性指标,类别按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不是打一个完好百分数。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应符合表 3.5.1,并按第 7~10 章各方法的技术内容划分。
JGJ 106-2014 表3.5.1 截取,以原件为准 · jgj-106-2014 p.23 表 3.5.1:Ⅰ类桩身完整;Ⅱ类有轻微缺陷、不影响承载力正常发挥;Ⅲ类有明显缺陷、对承载力有影响;Ⅳ类存在严重缺陷。它是主控检查项目之一,通常要和其他检查项目都满足才下合格结论,经设计复核或补强处理后仍允许通过验收。
钻芯法属于直接法,类别通过芯样及其外表特征观察得到,判定时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芯样特征和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对照表 3.5.1 和表 7.6.3。
JGJ 106-2014 表7.6.3 截取,以原件为准 · jgj-106-2014 p.42 
JGJ 106-2014 续表7.6.3 截取,以原件为准 · jgj-106-2014 p.43 
JGJ 106-2014 续表7.6.3 截取,以原件为准 · jgj-106-2014 p.44 表 7.6.3 按单孔、两孔、三孔列出Ⅰ~Ⅳ类特征;Ⅳ类判据对应局部且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低质混凝土,完整性评价为Ⅳ类时可以明确该桩不满足设计要求。低应变等方法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且无法合理解释时,完整性判定宜结合其他检测方法。检测报告除通用内容外,低应变还应包括桩身波速取值、完整性描述、缺陷位置及类别。不分类、不写缺陷位置,等于把断桩、夹泥、缩颈留给上部结构。

钻芯法属于直接法,类别通过芯样及其外表特征观察得到,判定时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芯样特征和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对照表 3.5.1 和表 7.6.3。



某工程灌注桩开挖至基底后做低应变完整性检测。报告必须按表 3.5.1 逐桩给出类别:多数为Ⅰ类,个别Ⅱ类写明轻微缺陷位置。出现Ⅲ类时,不能只凭桩顶能打出信号过关,要结合其他方法验证;若改钻芯,再按表 7.6.3 的单孔、两孔或三孔特征综合判定,并做芯样抗压。判定为Ⅳ类时,按钻芯法Ⅳ类判据可明确该桩不满足设计要求,应设计复核、补强或扩大检测后再谈验收。信号杂乱无法解释时,换方法验证,而不是在报告里写“基本合格”。完整性是主控项目之一,还要与承载力等其他检查一并下结论。
| 类别 | 分类原则 | 现场怎么用 |
|---|---|---|
| Ⅰ类桩 | 桩身完整 | 可按正常桩身进入后续验收 |
| Ⅱ类桩 | 轻微缺陷,不影响承载力正常发挥 | 记录缺陷位置,通常不单独判废 |
| Ⅲ类桩 | 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 分析原因,宜验证或扩大检测 |
| Ⅳ类桩 | 存在严重缺陷 | 钻芯法Ⅳ类可明确不满足设计要求,需复核或处理 |
- 报告是否逐桩给出Ⅰ~Ⅳ类,而不是只写合格
- 类别划分是否对照表 3.5.1,缺陷位置是否写明
- 钻芯法是否同时对照表 7.6.3 的孔数特征
- Ⅲ类、Ⅳ类是否已验证、扩大检测或设计处理
- 低应变报告是否有波速、信号曲线和完整性描述
规范依据
JGJ 106-2014 第 3.5.1 条: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应符合表3.5.1并按第7~10章划分
JGJ 106-2014 第 2.1.2 条:桩身完整性是综合定性指标,按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是主控检查项目之一
JGJ 106-2014 第 3.5.3 条:检测报告应包括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等
JGJ 106-2014 第 3.4.3 条: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且无法合理解释时,完整性判定宜结合其他检测方法
JGJ 106-2014 第 2.1.2 条:桩身完整性是综合定性指标,按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是主控检查项目之一
JGJ 106-2014 第 3.5.3 条:检测报告应包括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等
JGJ 106-2014 第 3.4.3 条: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且无法合理解释时,完整性判定宜结合其他检测方法
适用边界
完整性类别描述桩身缺陷程度,不等于单桩承载力已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另做静载等方法评定。钻芯法Ⅰ类判据未考虑混凝土强度,可能出现完整性为Ⅰ类但芯样强度不满足设计。水利、交通、铁路基桩以及支护桩、复合地基增强体,适用范围按规范正文,不能把房屋基桩的抽检套过去就算完。
最容易错
把Ⅱ类一律当成不合格。做了静载就不再给出完整性类别。报告只写“合格”不写Ⅰ~Ⅳ类和缺陷位置。信号解释不清仍强行判Ⅰ类。把Ⅳ类当成可以观察使用的小缺陷。
和谁容易混
桩身完整性回答这根桩有没有断、夹泥、缩颈:JGJ 106 表 3.5.1 把结果分成Ⅰ~Ⅳ类,钻芯法还要对照表 7.6.3 按单孔、两孔、三孔的芯样特征综合判定。Ⅳ类在钻芯法里可以明确为不满足设计要求。它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是两条验收线,报告必须给出每根受检桩的类别,不能用“灌注桩已完成”代替。
还常问
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必须给出什么类别?
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按表 3.5.1 划分为Ⅰ类至Ⅳ类。
桩身完整性Ⅰ类到Ⅳ类分别代表什么?
Ⅰ类桩身完整;Ⅱ类轻微缺陷且不影响承载力正常发挥;Ⅲ类明显缺陷并影响承载力;Ⅳ类存在严重缺陷。
钻芯法判定桩身完整性还要对照哪张表?
除表 3.5.1 外,还要按表 7.6.3 结合钻芯孔数和芯样特征综合判定。
桩身完整性信号解释不清时要不要换方法?
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且无法合理解释时,完整性判定宜结合其他检测方法。
低应变报告里桩身完整性要写缺陷位置吗?
要。报告应包括桩身完整性描述、缺陷的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并给出波速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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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