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前室

(楼梯和消防电梯共用那间)

合用前室是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共用的那间前室。要用防火门和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开,短边还要满足最小宽度。

合用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m,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除兼作消防电梯的货梯前室无法设防火门的开口外,不得用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墙替代隔墙。卷帘一挡当隔墙,火灾时前室会先灌烟,消防电梯也出不来。

管辖规范

  • GB 55037-2022第7.1.8条

适用边界

只服务楼梯的前室、避难间和用防火卷帘顶替隔墙的过厅,都不按合用前室验收。

相邻对象

  • 前室:合用前室给楼梯和消防电梯共用,前室可以只服务楼梯;合用前室的隔墙和开门要求更严,不能拿防火卷帘当隔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