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骨料

(建筑垃圾破碎筛出的骨料)

再生骨料是废弃混凝土等破碎筛分后用于拌混凝土的颗粒。它管的是粗骨料颗粒分级和杂物复检,不是矿物掺合料那种粉体。

再生骨料进场按再生粗骨料验收:杂物只认混凝土、砂浆、砖瓦和石以外的金属、塑料、沥青、木头、玻璃等,人工分选后算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一项指标不合格要从同一批加倍取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整批判为不合格品。出厂合格证要写名称、类别、规格、批量编号和检验结果,储存按类别、规格分堆。

管辖规范

  • GB/T 25177-2010第7.3.2条
  • GB/T 25177-2010第6.11.2条
  • GB/T 25177-2010第6.11.1条

适用边界

天然骨料、再生细骨料单独套用、把再生骨料当矿物掺合料掺进水泥,以及污泥制砖原料,都不按再生骨料这套粗骨料分级和杂物复检验收。

相邻对象

  • 矿物掺合料:再生骨料是破碎废混凝土得到的骨架颗粒,矿物掺合料是粉煤灰矿粉这类进入水泥浆的粉体。

适用边界

为什么要这样

规范怎么规定

和相邻对象

不按做会怎样

是什么

为什么不能省

常见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