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
(按约定总价包干结算的合同)
总价合同是按约定总价包干结算的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一般不因工程量变化重算总价,不能拿单价合同按实计量结算。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投标人要补全清单并填齐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计价项目,每个清单项目只填一处。暂列金额虽可列入合同总价,未实际发生的不能算成承包人包干所得;施工耗材、中小型工具和措施项目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也不因物价变化去改合同总价。
管辖规范
- GB/T 50500-2024第3.5.4条
适用边界
总价合同管的是价款计算与结算方式,不管具体施工工艺。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和只报措施总价的项目,都不按总价合同整包验收。
相邻对象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按约定范围包干,单价合同按清单综合单价乘应予计量工程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