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验收

(人防工程专项那道验收)

人防验收是人防工程投入使用前的专项质量验收。它不能替代按统一标准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检验批和分项仍要先过。

人防验收针对人防口部、防护设备和人防通风等专项功能,须在检验批、分项合格之后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查分部合格与资料完整,但不能用人防专项替代,也不可把未验收的人防房间当普通地下室交付。

管辖规范

  • GB 50300-2013: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适用边界

人防专项未通过时,不能把人防房间按普通地下室竣工验收后直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