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它宜包括能效监管并纳入智能化集成,不能把单套回路当成整栋管理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要把监控、能效和公共安全收到同一管理界面。只接空调回路、不纳能效和安防,物业跨系统查故障时没有统一界面,整栋设备仍散落在各子系统,调度会断档。
管辖规范
- GB 50314-2015第2.0.6条
- GB 50314-2015第4.5.2条
适用边界
未设物业管理系统的住宅不宜强制配置,也不能拿会展空气质量条款去套普通办公。
相邻对象
- 楼宇自控: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覆盖监控、能效和纳入管理的其他业务设施,楼宇自控只是其中的监控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