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5-14 通风(烟)道检查记录_C5 施工记录资料_C 施工资料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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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烟)道检查记录资料编号表C5-14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部位和检查结果检查人复检人检查部位主烟(风)道副烟(风)道烟道风道烟道风道签字栏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制表日期年月日注:1、主烟(风)道可先检查,检查部位按轴线记录;副烟(风)道可按户门编号记录。2、检查合格记(√),不合格记(╳)。3、第一次检查不合格记(╳),复查合格后在(╳)后面记(√)。4、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