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工程复工报审表_附录A 承包单位用表_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01-41-2002)_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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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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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工报审表(A10)编号工程名称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单位):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第()号工程暂停令指出的原因已消除,经检查已具备了复工条件,请予审核并批准复工。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详细说明承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审批意见:审批结论: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