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舒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11_T1315-2025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第 1 页
第 1 页
健康舒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11_T1315-2025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第 2 页
第 2 页

文档摘录

以下为试读页文字,便于检索与引用;完整内容请下载原件。

健康舒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编号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健康舒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验收依据《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11/T1315-2025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控制项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要求第5.1.1条/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入口处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2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避免串通到其他空间的措施要求第5.1.2条/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3给水排水系统的水质标准、卫生安全措施及管道标识设置生活饮用水水质第5.1.3条/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4建筑声环境设计规定噪声源区域和噪声敏感区域设置要求第5.1.4条/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等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指标/5建筑照明的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统一眩光值等要求第5.1.5条/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采用的光源和灯具,其频闪效可视度(SVM)不应大于1.3/6建筑室内热环境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参数要求第5.1.6条/7建筑屋面、外墙、透光围护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第5.1.7条/8主要功能房间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第5.1.8条/9地下车库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和排风设备联动控制装置的选择、安装和控制功能要求第5.1.9条/一般项1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第5.2.1条/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g/m3,且室内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μg/m3/健康舒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编号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一般项2装饰装修材料的种类、数量及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第5.2.2条/3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供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要求第5.2.3条/4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的卫生措施要求第5.2.4条/5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标识要求第5.2.5条/6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室外声源传入噪声、建筑设备噪声要求第5.2.6条/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住宅建筑:卧室含窗外墙、相邻两户房间之间的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隔声、卧室和起居室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第5.2.7条/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房间之间的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8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和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区域面积、位置、设置形式要求第5.2.8条/9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热湿环境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工况下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热舒适区域的时间比例要求第5.2.9条/供暖、空调工况下室内热环境参数/当部分时段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部分时段采用供暖、空调时,按各工况运行时间加权平均计算,计算结果达到设计要/10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要求第5.2.10条/公共建筑外窗、幕墙的可开启位置和面积要求/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的面积占外窗透明部分的比例要求第5.2.11条/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健康舒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11_T1315-2025_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25 XLSX免费下载 · 蓝燕云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