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2_12_建筑照明通电、全负荷试运行记录_DQ2_质量控制资料_建筑电气工程_滁州表格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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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通电、全负荷试运行记录DQ2.12建设单位工程名称系统名称施工单位序号试运行要求部位检查情况1配电箱内各分路开关应有明显标志,熔丝及过流装置符合设计要求2开关灵活接点接触可靠,控制相线切断位置一致3各分路及灯具数答合图纸要求漏电开关试跳、复位动作可靠4各照明电路应测量电流,三相供电的三相电流应基本平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故障。5单相插座应逐个用试验插座检查符合要求。6试亮后不应出现接触不良、灯光闪烁等异常情况7通风排风扇、吊扇声音正常,无不平衡晃动等情况试运行系统方框图:试运行情况: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试验人:年月日验收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提示一、试运行前绝缘电阻必须测试合格(>0.5兆欧)。二、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